最近有一些讀者來信提問如何計算遲交屋索償、申請索償程序的問題,我們在這裡綜合回答他們提出的幾個問題。
逾期交屋的課題再次被挑起,看來這問題還相當普及,當中有許多人第一次購買房屋,就遇到發展商遲交屋,或遲遲無法交屋的問題。
嚴格來說,這不只是等這麼簡單,許多人可能因為房屋建築工程已進行了一半,銀行也釋出一部份房貸;可是,交屋遙遙無期的同時,仍需繼續償還銀行的按工程進展付款利息,真的很無奈。
民事遲交屋索償有效期6年
也許一般的購屋者這樣想,發展商若遲交屋,他必須對購屋者做出賠償;不過,有一點要提醒大家,透過民事法庭提出遲交屋索償的有效期只有6年。
就是說,在發展商預定交屋日算起的6年內,購屋者應提出索償要求;換句話說,發展商原本應在2010年4月15日交屋,可是,建築工程仍擱在一旁,不知工程能在何時恢復。
只要發展商過了預定的交屋日,購屋者即可展開初步的索償行動,譬如,致函發展商,表明其公司推行的發展計劃,已逾期交屋多少天,購屋者將提出的索償額,購屋者可以自己發函,也可通過律師致函提出。
不過,購屋者要知道的是,若只是單靠一個人的力量,可能比較單薄,最好是聯合其他購屋者一起進行;可是,要取得其他購屋者的資料,並非想像中容易,假如是期望從發展商那方面取得,恐怕很困難,但是,若遇到這問題,不可能一味空等待,時間一年、一年過去,最後可能錯過了有效期。
集合其他購屋者力量
假如經過一番努力後,仍一無所獲,也許可以借助媒體的熱線服務園地,將自己面對的問題、是哪一個產業計劃的購屋者,簡單敘述一番,留下自己的聯絡號碼,方便其他購屋者取得聯繫,然後,再通過集體力量展開行動。
遲交屋遙遙無期的問題,其中有些購屋者已付了大半的屋款,譬如60%或70%,也有一些則支付了首期10%或20%屋款,不曉得為何建築工程完全停頓下來。
假如購屋者能從發展商辦公室證實,有關房屋發展計劃已宣告失敗,他們可以要求發展商退款,即使不能索回100%款項,至少也要索回其中一部份。
通過仲裁庭向發展商索償
另外,面對發展商遲交屋問題的購屋者,在計算遲交屋賠償金的方程式是:(10% x 屋價)x 遲交屋天數/365天,連同索償信交給發展商。
假如發展商不肯做出賠償,雙方經過協商後依然無法取得共識,購屋者也可以通過房屋仲裁庭向發展商提出索償,提出索償的有效期是:發展商移交新屋鎖匙給購屋者後享有的義務修補期,再加上12個月的寬限期。
要提出遲交屋索償的購屋者,可以從房屋仲裁庭http://www.kpkt.gov.my或從購屋者協會http://www.hba.org.my下載表格,填好後交回房屋仲裁庭秘書處,要填寫的資料包括索償者的名字、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絡電話、發展商的名字、公司號碼及聯絡地址。
遲交期越長購屋者損失越大
針對發展商遲交屋,或者無法交屋的問題,主要是發展商沒有根據本身的實力推行發展計劃,一些發展商同時推行幾個計劃,結果,其中一個出現問題,連帶拖累另一個發展計劃,造成購屋者受到牽累。
我們一直以為遲交屋這事發生在經濟或金融危機之後,但是,這問題還不時在發生,關鍵在於拖延的程度是輕微或嚴重,就是說延遲數月或數年,延遲交屋時間越長,購屋者的損失就越大,不論是自資或貸款購買,一樣蒙受程度不一的精神與金錢上的損失。(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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