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 选举委员会今日正式公佈我国第十四届全国大选的提名日落在4月28日(週六),投票日落在5月9日(週三),竞选期达11天。
选委会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哈欣今早主持选委会的特別会议后,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宣布。
除了提名日和投票日外,莫哈末哈欣也宣布提早的投票日期为5月5日。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於上週五(4月5日)通过国营电视台直播宣布,第13届国会於4月6日正式解散。
在歷届全国大选中,有4次大选的投票日没有落在週末,它们分別是1959年、1982年、1995年和1999年的全国大选。
[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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