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25, 2011

購屋8年沒入伙紙

葉女士說,她於2002年12月投資一間酒店式豪華公寓,買賣合約的政府印花日期是2003年1月27日。

銀行批發的房屋貸款總共43萬4千令吉,並於1月28日發放給發展商。

請問:“在怎樣的情況下,銀行才發放所有的貸款?”

至今,房屋已經8年、沒有入住文件和鎖匙,而且房屋計劃還沒有完工,可是,加影市議會每年都有寄發門牌稅的單據。

她說,發展商的管理公司曾與業主簽約,每月按時將租金交給銀行,可是,只供了19個月就沒有繼續供下去,連累她被銀行追債。

請問:要向哪方面領取入伙紙及發展商的建築師證書?


答:銀行在收到發展商建築師的完工證書後才發放貸款,而且業主也會有一張副本,證明房屋已經完工。

如果說房屋沒有完工,銀行怎麼會發放所有的屋款給發展商,難道發展商建築師發出的完工證書存在爭議,另外,加影市議會又怎麼可能每年發出門牌稅單?

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指出,葉女士購買的是酒店式豪華公寓,簽署的不是標準買賣合約,而且要提出起訴發展商的6年有效期已過,這對葉女士比較不利。

此外,葉女士與發展商安排的管理公司簽約,以負責公寓的管理與出租事宜,這項協議與發展商沒有關係,發展商會基於完全是不同的公司撇開聯繫,至於銀行向葉女士追討債務一事,看來葉女士需親自上一趟銀行,清楚瞭解整個事件與安排。

葉女士也可以請專業律師給予協助,假設該公寓單位如葉女士所說的未建好,為何延遲至多年後才將問題提出,當初卻沒有採取行動。

關於當年的交屋文件入伙紙這一項,是發展商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在地方政府證明房屋符合入住要求才發出的文件,若證實房屋興建工程已全部完成,建築師會發出有關的證書,業主也獲發展商發給該證書的複印本。(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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