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25, 2011

標獲產業‧發現前業主拖欠管理費

標獲產業‧發現前業主拖欠管理費
投資致富 2011-06-19 19:53
曾先生說,他今年初在拍賣產業市場購買了一個公寓單位,結果間中面對一些問題。

他成功標獲一間公開拍賣的公寓,付了10%首期錢,而且還簽署相關文件。

他披露:“當我取得相關文件後,委托律師做準備買賣合約與貸款合約,就在進行的過程中,遇到一些問題。”

律師告訴他前業主拖欠發展商不少管理與維修費,還有其他一些費用,在這之前,他未獲告知要支付這些費用,因此,有一種被騙的感覺。

請問應該怎麼辦? 另外,他也在信中提出以下問題:

1)如果前業主針對有關產業做了私人凍結令,是否就沒辦法解決問題?

2)請問私人凍結令有甚麼用途?

3)假如不償還以上費用,而發展商遲遲不發出批准交易的信件,欲拿回10%首期錢的幾率高嗎?


答:又是投標購買拍賣公寓遇到傷腦筋的問題,類似這樣的問題,計算起來還挺多的。

投標購買拍賣房屋的消費者,最好是能事先查問前業主,是否有拖欠發展商大筆的管理費、水費等雜項開支;假如是,應該先談好由銀行承擔,若銀行表示同意,再通過白紙黑字寫清楚才投標,如果無法達致協議,那麼要反問自己,是否準備承擔這些費用。

黃振原律師說,私人凍結令的作用是凍結有關地段的買賣,假如產業單位仍是總地契,發展商一般不批准凍結,只要有關單位沒有被凍結,買賣照樣可進行。

另外,假如不準備償付前業主所拖欠的費用,而且公寓沒有分層地契,發展商當然不會發出批准交易的信件,過了預定的期限,10%首期錢將被沒收,除非通過律師嘗試提出延長交易期限。

還有可通過律師與銀行、發展商洽談,嘗試能否豁免由買方繳付有關的費用,或者減半之類的安排,雖然說成功投標獲得拍賣單位者本身大意、或缺乏購屋經驗,但完全由買者承擔,相信多數人會認為不合理。(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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