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4, 2013

保护槟城人限申请条件 佳日星:获中廉屋无关政治

报道:温巧容
(槟城13日讯)槟州合格选民,或登记成为选民后在槟州居住至少5年者,才可申请廉价屋及中廉价屋。
廉 价屋及中廉价组屋申请表格将于明日(14日)及15日开放给民众索取,而较早前曾以1令吉购买申请表格但个人资料不齐全者,都已陆续收到槟州政府信件,以 PM1表格提出正式申请。不过,本报接获读者投诉,指槟州政府预设必须是槟州选民才可申请的条件苛刻,难免令人联想此举牵涉政治因素。
根据读者出示由州政府房屋部寄出的申请表格,其中有一项申请条件注明,申请者必须是槟州合格选民,或登记成为选民后在槟州居住至少5年者,才可申请和受益。这项条件也与槟州民联政府早前推出的系列回馈金计划受惠者需是槟州选民相似,当时也曾引起政治争议。
对此,掌管房屋事务的佳日星槟州行政议员接受《光华日报》记者电话访问时强调,槟州政府此举是以照顾槟民利益为主,所以有关申请条件并没有涉及任何政治因素。“州政府列出这个条件,主要是为了确保槟州政府所兴建的中廉价屋,只是分配给槟州人民,而非外州人民。”
确保只给槟城人
他强调,至于注明申请者必须是来自槟州的选民,主要还是要保障到槟州子民的利益,确保照顾到槟州人可在州政府的房屋计划受惠。所以,他表示槟州政府必须在这方面严厉把关,并认为必须是选民才可申请的条件没存在争议。
邓章耀:没必要限制条件
槟州国阵主席邓章耀受访时认为,槟州民联政府有权照顾在槟州土生土长的人民,但没必要预设需是选民资格才能申请政府房屋计划的条件,毕竟兴建廉价屋及中廉价屋的目的是为了协助低收入者解决住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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