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先生購買公寓面臨一些問題,他來信敘述情況及提出問題。他說情況是這樣,公寓還未有分層地契,買賣雙方共用一名律師。
雙方簽署買賣合約的日期是2012年2月9日、2012年2月23日簽署貸款合約、Deed of Assignment及PA,貸款合約的律師說,銀行需要7至10天的時間,才能把文件批閱後再簽回來。
請問:
1.Deed of Assignment為何不能與買賣合約一起送去印花局?律師說要等貸款合約、Deed of Assignment簽回來才一起送去印花局。
2.銀行是否要等所有文件繳印花稅後才會釋出房屋貸款?需要3個月那麼久嗎?因為賣方已經簽了Deed of Receipt & Reassignment。
3.在還沒有分層地契的時候,是否暫時不需要轉換地稅的名字?
4.由於現在還沒有完成轉名手續的辦理,因此需先向賣方租下該單位。這段期間買方是否可以先把水、電、排污與門牌稅轉到自己的名下,因為已先向賣方租了該單位。如果可以,就不需要等到最後一分鐘才處理轉名手續。
答:針對顏先生提出的第一道問題,我們徵詢了行內人士的意見,他們認為律師可以一起或分開將Deed of Assignment、買賣合約、貸款合約等交去印花局,當然,律師可基於日期一樣,一起交去估價和印花局。
來到第二個問題,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表示,銀行的確需要等到所有文件繳印花稅後才發放貸款,一般能在3個月內辦妥相關手續,算是效率不錯,而且是永久地契的單位,才有可能在3個月內落實交易。
未有分層地契
地稅由發展商轉交政府
地稅由發展商轉交政府
由於還未有分層地契,業主是將地稅繳交給發展商,發展商每年會向業主收地稅,然後交給政府相關部門。
在轉名手續未辦妥期間,顏先生可以先向賣方租下該單位,租金比一般的行情低,如果準備將水、電、排污費及門牌稅等轉換名字,可以複印買賣合約幾頁重要的資料,然後到水務局、國能公司填寫表格、繳付抵押金(水、電賬戶)給有關公司。
不過,最重要的一點是,顏先生必須確保賣方沒有拖欠水費、電費,門牌稅、排污費等,否則,未必能成功轉換名字。(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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