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3, 2012

若無遺囑‧直屬親屬皆獲遺產



柔佛一名讀者林先生來信提問有關遺產的問題,他說,其父親在生前沒有立遺囑,上個月病情惡化,結果在一週內就離開人世,其名下的資產,包括產業、股票、單位信託、銀行存款等都未辦好轉名手續,現在子女不曉得該怎麼辦理遺產的分配?
答:林若輝律師說,任何人在生前如果沒有訂立遺囑,他名下的所有資產,都將依據遺產法令進行分配,在沒有立遺囑之下的財產,例如現金、存款、房產、股票、信托基金等資產,逝世者的父母、配偶,孩子,人人都有權利繼承。
他說,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1997年修正)基本的概要如下:
*個人去世後留下的遺產,如果配偶健在、沒有子女、父母也不在世,遺產全部歸配偶。
*假如父母及配偶健在,不過,沒有子女,1/2遺產歸父母、1/2遺產歸配偶。
*如果有子女,配偶及父母已經不在世,全部遺產歸子女平分。
*假如父母健在、沒有子女、沒有配偶,全部遺產歸父母。
*如果配偶與子女健在、沒有父母,1/3遺產歸配偶、2/3遺產歸子女。
*假如父母與子女健在、配偶不在,1/3遺產歸父母、2/3遺產歸子女。
*如果父母,配偶與子女皆在,1/4遺產歸父母、1/4遺產歸配偶、2/4遺產歸子女。
假如逝世者生前有立遺囑,在辦理遺產的轉移時,將根據遺囑說明來分配與處理,這裡要補充一點:一個人在立下遺囑後,依然存在財產控制權,只有在立遺囑人去世之後,遺囑才真正發揮效用。
林先生可以在兄弟姐妹中,挑選一或兩位充當遺產的執行人,然後委托律師向法庭提出遺產執行令申請,待取得執行令後,才進行遺產的分配。(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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