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5, 2012

妻欲售夫名下產業


張女士來信說,她的丈夫在國外工作,不過,已失去聯繫一段時間,有朋友傳來未經證實的消息,就是丈夫與另一名大馬女子在一起,又有消息說丈夫逾期逗留,被扣押了。

丈夫之前以他的名義在本地購買了一間房屋,目前仍未還清房貸,如果由她獨自一人償還房貸,加上要養育兩名小孩,顯得有心無力,因此,她想要將這間房屋脫售,然後搬去與母親同住,這樣比較容易渡過難關,只是不曉得脫售房屋的手續是否會麻煩?

答:由於房屋是在張女士丈夫的名下,張女士必須取得丈夫的同意,在律師的協助下脫售房屋,就是由律師準備好相關的文件,郵寄到可以聯繫到丈夫的通訊處,由他簽名後才可進行買賣。
如果與丈夫失去聯繫,張女士可以到有關國家駐馬來西亞的大使館或最高專員署,尋求他們協助聯繫到張女士丈夫的下落。
另外,張女士可以嘗試聯絡上她與丈夫的共同朋友,希望通過的協助與丈夫取得聯繫,然後進行產業的買賣。(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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