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29, 2012

買拍賣房子須小心


任何人在投標購買拍賣房產,必須很小心,業主的產業遭銀行拍賣,不外是拖欠貸款供期,無法繼續償還的結果。

其中有許多個案不只拖欠銀行的房貸分期付款,還拖欠發展商不少的管理維修費,令購獲拍賣公寓者,如同捧著燙手山芋!
余太太來信指出,她購買拍賣公寓面對一些問題:去年12月,她成功標獲一間公開拍賣的公寓,並付了10%首期錢及簽署相關文件。
當取得相關文件後,委托律師負責草擬合約,在草擬過程中,遇到一些問題。律師告訴她前業主拖欠發展商大筆管理維修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在這之前,她未獲告知要支付這些費用,因此,有一種被騙的感覺,請問應該怎麼辦?
另外,她也在信中提出以下問題:
1)請問私人凍結令有甚麼用途?
2)如果前業主針對有關產業做了私人凍結令,是否就沒辦法解決問題?

3)如果不償還以上費用,而發展商遲遲不發出批准交易的信件,請問拿回10%首期錢的幾率多高?

答:投標購買拍賣房屋的消費者,事先應查問前業主是否拖欠發展商大筆管理服務費;假如是,應該先談好由銀行承擔,若銀行表示同意,再通過白紙黑字寫清楚才投標,如果無法達致協議,最好再三考慮。
黃振原律師說,私人凍結令的作用是凍結有關地段的買賣,假如產業單位仍是總地契,發展商一般不批准凍結,只要有關單位沒被凍結,買賣照樣可進行。
另外,假如不準備償付前業主所拖欠的費用,發展商當然不會發出批准交易的信件,過了預定的期限,10%首期錢將被沒收,除非通過律師嘗試提出延長交易期限。
還有可通過律師與銀行、發展商洽談,嘗試努力爭取豁免買者繳付有關的費用,或者減半之類的安排,雖然說成功投標獲得拍賣單位者本身大意、或缺乏購屋經驗,但完全由買者承擔,相信多數人會認為不合理。(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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