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莉說,她與丈夫在12年前聯名購買了一間18萬8千令吉的房屋,現在還欠銀行大約11萬令吉。
最近幾年丈夫因拖欠的信用卡債,並已經超出所能容許的額度,倒楣的是,丈夫的生意並不順利,結束生意在外打工的收入,不足以償還房屋貸款。
請問:
1.假如丈夫繼續拖欠債務,會否被宣判入窮籍?
2.如果丈夫宣告破產,聯名購買的房屋會否受影響?目前,我繼續償還房屋貸款,因為我本身有工作和收入。
3.如果現在撤除丈夫在產業的名字,是否還來得及?
4.一直以來都是我在償還房屋供款,假如要聘請律師爭取這間房屋的擁有權,是否行得通?
答:任何人若拖欠或不償還欠款,譬如金融機構的房屋貸款、汽車貸款或信用卡債,都可能遭有關機構起訴,並被判入窮籍。
假如當事人宣告破產,或被判入窮籍,其旗下的產業、銀行賬戶,不論是個人或聯名擁有,都將被凍結,出國護照也將被扣留。
產業持有人繼續償還房屋貸款,基本不會面對產業被拍賣的問題,但由於破產者擁有該產業50%的權益,債權機構可以申請追索欠款,要求拍賣產業的50%權益。
雪莉可以做出的努力是將丈夫持有產業的一半擁有權轉到自己名下,不過,如果丈夫已被起訴判入窮籍,無法在關鍵的期間辦好手續,其名下的資產將被凍結,欲轉換名字也來不及了。
不管怎樣,雪莉丈夫拖欠的銀行信用卡債,仍需連本帶利償還,解決問題的最根本方案,就是償還拖欠銀行的信用卡債,這樣可免去被起訴破產或判入窮籍的風險。(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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