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19, 2011

下月中开始实施 驾照期满日期根据出生日期

(吉隆坡19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江作汉今日宣布,下月中开始,陆路交通局将实施根据驾驶执照持有者的出生日期,为驾驶执照期满日期的措施。

他说,如此一来,驾照持有者就没有借口以忘记为由,未更新驾照,因为今后可更方便记得执照期满日期。

江作汉也是马华总秘书。他今日针对驾驶执照期满日期,订在与驾照持有者的生日同一天事宜,在马华总部召开记者会这样说。

他说,新措施将在2016年后全面落实,在这6年内所调整更新执照的费用,将导致政府少收7000万令吉的更新费用。

他也说,实行新措施后,可减少因驾照持有者不活跃,而在驾照逾期超过3年以后提出上诉更新驾照;新措施也可替代陆路交通局目前实施的提醒寄送系统,今后不再提醒驾照持有者关于其驾照已逾期。

江作汉补充,若驾照持有者的驾照期满日期,与生日相距少于6个月,驾照持有者就可在这时期免付执照费。

“但若驾照持有者的驾照期满日期,与生日相距超过6个月,就得缴付半价。”

他举例,若驾照持有者的驾照在8月期满,生日在10月,在这段过度期,不必缴付驾照费;但若持照者的生日在隔年3月,就得缴付半价费用。

江作汉强调,这项政策是方便公众,政府也考量到不增加人民负担的因素。因此,若驾照持有者驾照期满日期,与生日相距少于6个月,在过度期免付执照费。

“若驾照期满日期,与生日相距超过6个月,就须缴付半价。”

他说,一旦相关人士驾驶执照期满日期调整与出生日期相同后,欲再次更新执照的费用,则保持每年30令吉。

[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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