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4, 2011

西馬地契不同於東馬

東馬的黃先生,最近在柔佛新山購買了一間雙層排屋,是一間老舊房屋。

在交易期間,他很快拿到正本地契,可是,他發現地契樣本與東馬的不一樣,他將地契拿給一些人請他們解釋,可是,黃先生不大滿意他們的解讀法。

他說,該產業位於永久地契的土地上,不過,他對條文裡的字眼所闡述的意思不放心,希望我們為他再做解釋。


答:黃先生來信附上的地契文字,經過律師的解讀,確定該產業單位是坐落在永久地契的土地上,不過,假如黃先生將來轉售給土著,該單位的新業主如果日後又準備脫售,而購買者是非土著,賣主需尋求州政府當局的批准。

這意味假如有關單位轉入土著手中,日後繼續賣給土著不會受到約束,但如果要賣給非土著,手續會比較麻煩,就是需要尋求有關當局,例如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的批准,這樣一來交易時間會拉長,有可能比一般交易所需時間多了一倍、甚至更多的時間。

此外,東馬與西馬的房屋發展法令的確不一樣,買賣雙方所採用的買賣合約、合約內的條文、地契的文字都有所不同。(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