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0, 2012

彩虹性別學會建議‧3月8宜改稱“男人戒嚴日”

(檳城8日訊)今年是國際婦女節101周年紀念,為鼓勵國內男人以實際行動促進兩性平等,馬來西亞彩虹性別學會(Rainbow Genderss Society)特地在婦女節這一天,發起一項全民行動,呼吁社會大眾自2012年3月8日開始,改稱“婦女節”為“男人戒嚴日”!
馬來西亞彩虹性別學會今日在其部落格http://rainbowgenders.blogspot.com/上發出這項消息。文中也提及,希望每年3月8日這一天,男人留在家裡不出街,只有符合條件的男人得以“解嚴”出街,並鼓勵社會大眾嘉獎以實際行動促進性別平等的男人。
創意惡搞打破性別象徵
“彩虹性別學會”由本地一群關心性別議題者,諸如王妤嫻、劉藝婉、張溦紟、楊洁、曾麗萍等所組成。
她們在發出“男人戒嚴日”的通告後也指出,社會傳統習慣檢視女人的家庭貢獻、觀看女人的身体以及檢視她們在各方各面的“責任”,但鮮少會詢問或尊重女人所要,在在反映兩性之間的不平等關係。
“此次彩虹性別學會的婦女節惡搞行動,主要以創意方式,激發新的性別角色想像,以打破傳統的性別象徵意義,邀請社會各界進入新的性別想像和主体位置,學習對男人提出要求、學習觀看和凝視男体、檢視男人在家庭、照顧工作、養育小孩、維護女人的健康、維護女人的情欲品質所扮演的角色。”
黃書琪:婦女節要求性別平等
專欄作者黃書琪在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認為,從第一到第十二條文,其實都是生活小細節,如果男性們可以做到,就很足夠了。
“婦女節不需要假期,不需要玫瑰,要的是實在性別平等、性別民主,假設連一項都做不到,卻只會送一朵玫瑰花,誇誇而談‘男女平等’,不過就是只會講不會做。”
梁友瑄:省思“婦女節”意義
新紀元戲劇及影像學系講師梁友瑄則說,彩虹性別學會透過如此方式,要大家重新省思“婦女節”的意義究竟何在?
“國人向來對婦女節的認知似乎都相當保守,也許現在是時候衝擊一番。”
劉藝婉:盼拋磚引玉
省思生活平權問題
“全民運動”的發起人之一劉藝婉說,彩虹性別學會列出的12項條件,只是一個起點,希望拋磚引玉,人人(不分性別)都從日常私生活省思性別不平權的問題。
另外,致力推動性別平等運動的檳城路人甲表演社也在面子書上大力讚揚這項“全民運動”,並指出:“我們認為,尊重女性並不是僅限於一年一度的婦女節而已,男性在其餘的364天內可以做的事情,其實很多很多。”
能符合條件“解嚴”出街的男人
1.愛護姐妹的男同志。
2.每年3月8日穿裙子上街的男人。
3.女主外,男主內的溫柔家庭主夫。
4.戴著綠色帽子上街的男人。
5.過去10年曾經積极關心、參與婦女運動的男人。
6.書寫超過5篇和性別平等議題相關文章的男人。
7.一年內做愛次數有80%讓女伴達到高潮的男人。
8.做愛前經常跳脫衣舞取悅女伴的男人。
9.一年內曾經連續10天在家照顧孩子的男人。
10.一年內曾經有6個月或以上時間定時、主動做家務、煮飯做菜、為家人洗衣服的男人。
11.一年內曾經為女伴或者媽媽購買3次或以上衛生棉的男人。
12.做愛時,不管女伴是否提出要求或是否就緒,都自行準備好保險套的男人。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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