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5, 2011

公寓樓上漏水‧維修費誰付?

陳小姐說,她目前住在一個共管公寓單位,樓齡在10年左右,維修已不在發展商的責任之內。

“我想問關於樓上樓下漏水的問題。如果漏水事故是因為樓上的引起,那麼費用是由哪一方面負責?還是一人一半?或是可以要求管理公司出面解決,甚至要他們負責?”

根據瞭解,管理公司不會負責屋內的維修工程。另一方面,如果樓上不願意談或不願意維修,樓下的業主有甚麼辦法可以和樓上屋主交涉?

請問房屋部有甚麼條例參考嗎?或一般的處理方案又是如何?


答:公寓漏水一事可以說是老問題,也是新問題,因為一直都存在,而且不排除在明天將繼續發生。公寓的業主,在入住公寓之前,一般都有簽署一份共管契約的文件。該文件清楚說明,公寓的業主,必須確保本身的單位,不會給樓下單位業主造成不便。若公寓有損壞,包括漏水等問題,應該修理好,以便樓下業主的單位不會被漏水弄壞。

房屋到了一個年限,發生漏水是很普遍的問題,因為建築材料的壽命也有期限,久了變質或損壞,這些情況都很正常,如果大家合作,一般都不會有大問題。

可是,社會上許多人,並沒有肩負身為公寓業主的職責,他們不只不肯自費維修,也不與樓下業主配合,以致問題日漸惡化。房屋部也沒有一套指南可供參考。

假如能夠協商,共同尋求解決方案,包括要求管理公司充當協調人,儘量將問題解決是最好不過的了。如果嘗試一切努力還是不行,對方若態度惡劣,最後可能要通過律師發信給對方。(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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