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7, 2011

買屋簽約拖了8個月‧可取消嗎?


謝先生來信指出,他今年3月簽署房屋買賣合約,目前仍在等待賣方律師將相關文件寄給買方的律師,至今已將近8個月,可是,購買房屋一事未有任何進展。

請問:可以取消買賣合約,並領回首期錢嗎?或是要求賣方修理房屋?因為房屋空置已超過半年,加上沒人打理和居住,屋況已不大理想。


答:謝先生的來信沒有提及有關房屋是屬於永久地契或租賃契約單位,以及準備取消合約,買方或賣方將受到那些條文的約束。

假如他所購買的房屋是屬於租賃契約的單位,交易需要尋求地方政府的批准,因此會消耗比較多的時間,一般最快也要半年才可能完成交易,視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發出批文過程所需的時間。

需在簽約後
3個月完成交易

謝先生應該向其代表律師瞭解為何交易拖延這麼久還未完成,按一般轉手市場的交易,交易需在簽署買賣合約後的3個月內完成,假如無法在3個月內辦妥,拖延到第四個月,買方需支付賣方遲完成交易利息。

不過,假如謝先生購買的是租賃地契單位,那麼,買方在支付購屋訂金,簽署買賣合約後,律師將負責向州政府或地方政府提出交易獲准申請,待申請獲准了,以獲准日期為准算起的3個月內完成交易,假設申請獲准花了3個月,那麼交易最快會在6個月內完成,假如申請的獲准用了更多時間,交易的完成將相應延後,有可能需要8個月或9個月。

由於申請獲批需要一段時間,一般來說賣方可能只領取售屋訂金,10%屋款在扣除訂金後,該筆數目將交給律師代為保管。

由於謝先生是在轉手市場購買,他與發展商簽署的並非標準的合約,而是買賣雙方透過律師、彼此協商後達致協議的合法文件,因此,到了這個階段能否取消合約,並取回首期屋款,必須以雙方簽署的買賣合約為參考依據。

在房屋交給買方之前,賣方有責任保養房屋,確保房屋完好無損。(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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