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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November 25, 2011
青年遭騙取資料‧銀行職員盜卡網購機票
(吉隆坡24日訊)使用信用卡在網上購物不需被確認身份,讓持卡人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有心人盜用作網上交易,令持卡人深感信用卡的安全不受保障!
受害者楊霹龍(30歲,專業西洋象棋教練)今日在泗岩沫國會議員林立迎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他被一名在面子書上認識的黃姓信用卡女銷售員,以辦理信用卡餘額轉移(Balance Transfer)手續及為他申請有關銀行信用卡為名,騙取他的個人資料,並盜用其信用卡一事。
他說,他在今年7月檢查賬單時,發現3月份的賬單出現一筆他不曾花費的帳目,即在網上購買一張價值157令吉的機票,他較後向有關航空公司檢查相關資料後,才發現這筆帳目是由黃姓女子於今年3月,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盜用其信用卡購買機票給同樣是該銀行職員的劉姓男子。
分行經理償還機票錢
“於是我開始調查黃小姐任職的銀行分行,並在10月時成功找到她所任職的分行;不過,該分行經理表示黃小姐在4月時已離職,而劉先生則出差了。”
楊霹龍說,該名經理也現場致電給劉姓職員,對方表示是透過黃小姐的朋友購買有關機票,而該名經理也當場償還機票的錢給他。
“劉姓職員卻在上週改變說詞,指是我自願買機票給他,無奈之前接洽我的該名經理也已離職。”
楊霹龍說,他根本不認識劉先生,又怎麼可能願意為對方買機票?雖然他已報案,但警方表示他已收到賠償,因此此案不需再作調查,並已結案。
楊霹龍補充,由於被盜用的信用卡被用於多個自動轉帳戶口,因此無法輕易將之取消,因此他希望有關銀行在該信用卡進行網上交易時,能致電向他確定交易,以免相同事情再度發生。
林立迎:持卡人無保障
網上購物有漏洞
林立迎表示,信用卡被盜用是件很嚴重的問題,更顯示使用信用卡在網上購物出現漏洞,並不能讓信用卡持卡人得到保障。
他指出,任何人只要知道其中一張信用卡的3項資料,即是信用卡號碼、其截止日期及信用卡認證編號,並可在不需鑒定是否為該卡持卡人的情況下,輕易使用該信用卡在網上購物。
此外,他針對警方對楊霹龍已收到賠償,而終止調查此案的做法感到遺憾。他強調,受害者的信用卡被盜用的金額雖不多,但仍然是一宗欺詐案,因此認為警方應該引用刑事法典417或418欺騙條文繼續調查此案。他已在上週致函警區主任,要求警方對此展開調查。
(星洲日報)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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