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 2012

建築面積不準確‧發展商要收費

雪州的張先生來信提問有關分層地契的問題。他說,最近發展商來信通知業主辦理分層地契手續,並向個別業主提出數目不一的收費,理由是:建築面積與買賣合約闡明的面積不一樣,買賣合約所註明的面積比實際面積小了一些。

我們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根據我們瞭解,發展商在取得入伙紙的6個月內,就應該向有關方面提出申請分割地契,業主則支付律師費及印花稅。



答:對分層產業的業主來說,假如分層地契顯示的面積比建築圖的面積少,購屋者可以針對之前的購買價提出調整要求,2007年12月1日之後簽署的合約這樣說明。

發展商也可基於分層地契的面積比建築圖的面積大,向購屋者提出調整售價或者多收屋價的要求。

問題是:所有相關單位的建築面積都不準確嗎?

不妨請建築師進行測量,以證明各單位的建築面積,只是這樣一來業主要花一些額外費用。(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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