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正朝向確保房產供應充足的方向邁進,在自由經濟模式的發展基礎上,這些年來,屋業計劃主要由私人界的發展商推行,加上政府機構發展商的配合,儘力迎合人民對房產的需求。
政府制定最新的國家房屋政策,主要目標是提供人民質量好、設施完善、環境舒適的房屋,同時,確保“居者有其屋”。
除了提供人民足夠的房屋,政府相關單位也聯手努力,加強人民擁有、租賃房屋的能力,以期房屋領域能永續發展。
大馬房屋發展至今已超過50年,半百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房產代表類型,突出房產模式的革新,並拉近本地房產計劃與區域市場的距離,自由買賣是最大的特色,人民財富水平的提昇,可以從屋價的水平與走勢反映出來。
*1960年代是產業發展的扎根期,從非法屋到私人發展商走進市場、拉開了房屋發展的序幕,在1960至1970這10年,政府在1966年制定了房屋發展法令,以便改善房屋發展計劃的推行與管制。
*1970年代房屋發展開始進入穩定期,有了房屋發展法令的管制,房屋發展的計劃平穩發展,公共房屋開始進入市場,房屋發展商公會與房屋部建立聯繫,到了70年代末,分層產業如公寓、組屋在城市發展起來。
80年代制定廉價屋政策
*1980年代則是鞏固產業發展的階段,政府制定廉價屋政策,房屋供應的成長步伐走在經濟不景氣的前端,商品價格改善,推動產業市場的活力,房產領域在1988年開始復甦。
*1990年代是一個趨向成熟的產業發展階段,1993年的股市牛市,推高市場人士對房產的需求,從房產的質量與產業的類型,可以看出產業的發展日趨成熟,1997年發生亞洲金融危機,對產業市場的影響延續至第二年,讓市場有了一段喘息的空間。
*2000年代,產業的發展進入挑戰階段,中國與印度經濟的崛起,造成行業的營運成本升高,房屋發展法令與條例的修改,加大對產業領域與業者的管制,圍籬產業開始登場,市場趨勢邁向綠色產業的建築,包括在軟硬體設施融入現代科技。
撥地增建可負擔房屋
放眼接下來的日子,當國民生活水準逐漸提昇時,購屋者的要求與期許將進一步升高,產業市場的發展必須不斷革新,以迎合買家的要求;不過,在發展的過程中,無法避免的一些挑戰包括:可負擔房產單位的不足、供產業發展的土地稀少、建築勞工出現短缺,以及房屋的質量待檢討。
在過去的25年,私人產業發展商在提供可負擔房屋這方面,明顯相當成功,總共興建了450萬間這類型的房屋。
大馬房屋發展商會前任會長拿督曾福傳指出,增建可負擔房屋應該是政府的焦點計劃,土地稀少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城市、市區中心,只有撥出更多政府地,才能應付可負擔房屋計劃的發展。
他說,政府機構應該專注在可負擔房屋的發展,而不是與私人發展商在其他以市場為導向的房產計劃互相競爭。
所謂的可負擔房屋,一般指的是待售中與中低價房屋,至於出租房屋則以廉價房屋為主,以目前的定義來看,共有3個領域的可負擔房屋:分別是15萬至25萬令吉的中價屋、4萬3千至14萬9千令吉的中低價房屋,以及4萬2千及以下的廉價房屋。
在進行分配之前,相關單位必須展開調查,確保申請者符合資格,即使是已獲分配租賃者,隨後發現他們的條件已經不符合,例如收入超過規定的最低薪資水平,他們將在一個限期內(好比說3年內)遷出,以便將機會讓給其他符合資格、更需要的人。
設中央機制負責
曾福傳補充,政府相關部門或單位,必須設立一個中央機制,一個類似新加坡屋業發展局的單位,負責出售/出租可負擔房屋的事項。
所謂的廉價房屋,必須以消費者價格指數為參考依據,在適當的時候售價應該調升。至於可負擔房屋的興建,最好是能興建在靠近公共交通及其他設施的地方。
另外,我們需要有一個正規的政策與架構,例如:以開放的招標方式進行,包括對政府地的投標,發展商在私人土地興建可負擔房屋,需獲得政府基本設施的輔助。
城市赤貧人士需獲分開關注,政府應該啟動社會福利房屋計劃,例如廉價房屋,確保低收入者有能力租這些單位。當然,在進行分配時,事先一樣要進行調查。
收入提高須轉讓單位
一旦目標群的收入已經提高,他們必須騰空有關單位,轉向購買或租下其他的可負擔房屋,已騰空的單位將轉讓給其他收入較低微的人。
他認為,大馬建築業的生產率保持偏低,有必要加以提昇,以吸引本地工人加入,目前,大馬的建築業高度依賴海外勞工,這不大妥當;我們不可能一直依賴這些勞工來源,有朝一日,當勞工的國家經濟起飛、就業機會增加時,這些勞工可能選擇在國內謀職,不會遠離他鄉前來大馬當勞工。
2020年之前,當大吉隆坡/巴生河流域全面發展起來,人口可能增多400萬人,在城市與市郊需要多興建100萬間的房屋,假如要興建100萬間房屋,在接下來的9年,至少需開發5萬英畝的土地,在土地日漸減少的情況下,要從何物色土地,這是一個相當大的挑戰。
國家房屋政策6要點
由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於2011年2月10日正式推出的國家房屋政策,共有6大要點,分別是:
●要點1:
各州政府將進一步推行可負擔房屋措施,國家房屋公司焦點將放在中價優質房屋,提供廉價房屋申請者融資、伸縮性處理中低價及中價房屋固打限額、公共與私人界在政府地聯手推行可負擔房屋發展計劃、量身訂造公共房屋供特定需求、例如為年長者及殘障人士設計通用設施房屋、提供獎掖及其他機制給業者,以興建更多中低價房屋。
房屋與地方政府部通過國家房屋部門,推行兩項廉價房屋計劃,這兩項計劃分別是:1.供人民租賃的公共房屋計劃、2.準備售賣給人民的公共房屋計劃,這些計劃一旦完工,將由州政府及地方政府負責管理。
月入少過2500家庭
可申購公共房屋
可申購公共房屋
提到供人民租賃的公共房屋,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國家房屋部門決策與策略規劃組的報告指出,供人民租賃的公共房屋,每月收入少過2千500令吉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請,每單位月租金只是124令吉,在全國各地共有87項類似計劃,單位總數7萬6千664個,截至2011年3月31日,已完工的計劃共有61項、單位總數6萬零136個。
至於準備出售給人民的公共房屋,條件一樣是月收入少過2千500令吉,售價在3萬至3萬5千令吉之間,屋價比一般市值低。
報告說,截至2011年3月31日,該項計劃有30項、單位總數6千712個,已完工的公共房屋計劃有21項,單位總數3千零30個,已售出2千463個單位。
●要點2:
改善房屋發展的質量與生產率。設定最低的優質房屋規格,以確保房產質量獲得一定程度的監督,同時,在政府的房屋發展計劃,擴大本地建築材料的採用比率。
過去這些年,本地建築領域一些不足的地方包括:採用質量較劣等的建築材料、高度依賴外國廉價勞工、本地建築工藝的採用比率不高,監管與執法顯得疲弱。
因此,政府相關單位應該設立一個機制,以負責海外技術員工的招聘工作,同時,為本地建築業的員工提供訓練課程,加強現有法令針對建築業安全的條款與條規。
●要點3:
加強屋業發展的效率,通過決策的協調與執行,改善政府在房屋發展措施的落實,相關的努力包括制定、改善與落實屋業發展指南。同時,鼓勵業者採納“先建後售”概念、改善屋業領域各相關業者的配合、公共房屋計劃歸入單一機構,有關機構將負責出售、出租與保養房屋。
改善人民擁有房屋能力
●要點4:
改善人民擁有與租賃房屋的能力。設定廉價房屋基礎價,以及控制房屋擁有權的分配,避免出現投機情況、設定合理的廉價屋租金,以及提供財務援助給低收入群,確保他們有能力購買房屋。
根據統計有260萬人的月收入在2千至4千999令吉之間,從2006至2010年,由公共與私人興建的房屋有9萬7千790個單位,價格在3萬至7萬令吉之間。此外,在同一時間,一共興建了18萬2千243間價格介於7萬至20萬令吉之間的房屋。
在房屋信貸擔保制度下,所有銀行需與房屋信貸擔保公司合作,以融資可負擔房屋計劃。另外,簡化廉價屋、中低價及中價房屋的銀行貸款申請程序,建議銀行提供第二代貸款、改善國家房屋部門、房屋與地方政府部之下的房屋貸款制度。
此外,通過出租與購買,擴大公共房屋的銷售,政府推行的可負擔房屋政策,旨在協助中等階級擁有本身的房屋。同時,減輕青年人擁有房屋的負擔,每月收入少過3千令吉者,可取得100%融資。
大馬再抵押機構將擔保10%首期付款,讓符合資格者購買屋價介於10萬至22萬令吉的房屋,攤還期可拉長至30年。
採新科技永續發展屋業
●要點5:
房屋領域永續發展。提高對新科技的採用、推行革新房產計劃、興建符合環保概念的房屋,以改善房屋領域的研究與發展、鼓勵城市推行翻新計劃,例如重建舊的產業大廈。
綠色科技是屋業永續發展的准則、制定一個有效的再循環固體廢物機制、在中等及低密度住宅區,增設採集雨水的設備;提倡可循環能源科技的使用,以節省電源,在1976年城鄉規劃法令之下,通過架構圖、地方發展圖,提倡綠化鄰裡發展計劃。
此外,落實3R概念,減少及再循環家庭廢物,以及建築工地廢物、提倡活力與可居住城市概念,重新發展舊的住宅地區、配合城市更新概念,提倡城市再發展計劃,包括重新發展舊的工業區,保留城市地區具有文化特色的建築物。
●要點6:
提供基本設施,以塑造一個舒適、可居住的環境,同時加強管理機制,重視分層大廈及共管產業的維修與管理。
在房屋發展社區,落實安全城市概念,例如在住宅區提供公共與休閒設備、在新的房屋住宅區,提供踏腳車走道、行人走道,加強住宅區之間的公共交通銜接。
此外,改善及增加社區中心/資源中心的建立、興建超過400個單位的發展商,需要提供鄰裡互動空間、設立睦鄰計劃、成立居民協會,以及建立義務巡邏隊伍。
◆結語:
為確保國家房屋政策的實行,可以更好協助人民擁有理想的居住環境,政府將制定跟進行動計劃,國家房屋部門作為一個監管與執法機構,將進一步加強運作,以確保購屋者的利益獲得保障,包括建立國家房屋機構,以協助決策的制定與執行。
與此同時,州政府與地方政府將與私人界緊密合作,以增加中低價房屋的供應,預測房屋供求的機制也應該進一步加強;除此之外,改善高聳建築物,特別是廉價房屋的管理,持續檢討屋業發展法律與條例,以確保產業計劃永續發展。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焦點)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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