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說,2007年他在吉隆坡市郊購買了一個公寓單位,今年初領取新屋鎖匙,年中才獲得臨時入伙紙。
現在面對的問題是當初購買及簽買賣合約時,房屋的門牌號碼是B-12-1,可是,領取入伙紙後,吉隆坡市政局發了一封信,指公寓的1號門牌需改為2號,2號需改為1號,如此一來,他的單位門牌變成B-12-2號。
最近,吉隆坡市政局產業估價署寄了一封繳交門牌稅的通知書,通知書上的業主名字並沒有改,意思就是我還是B-12-1的業主,不明白為何吉隆坡市政局仍未更新資料?
另外,我的電費單也面對同樣問題。
請問:
“這樣的改變,對日後領取分層地契是否有影響?發展商在這方面可扮演甚麼角色?
答: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林先生面對的問題,看起來簡單,其實有不少手尾工作,應該認真看待與處理。
首先:詢問發展商要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按說門牌號碼應該與買賣合約註明的一樣,發展商這邊是否有處理好?為何吉隆坡市政局要將1號門牌改為2號?然後又將2號改為1號?這令人很難理解。
這一些問題,最好是向吉隆坡市政局瞭解清楚,包括要求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給予合理解釋。
由於門牌號碼與買賣合約不同,水費單、電費單、門牌稅單、排污費單的地址,都需要做出修改,這一切除了花一些時間進出相關公司或部門,獲解決後,一般不需過於擔心。
比較令人不安的是,日後辦理分層地契轉移手續時,門牌號碼與買賣合約註明的不一樣,會否造成麻煩,確實有些傷腦筋。
林先生除了向發展商瞭解,最好也抽空上一趟吉隆坡市政局,將可能面對的問題向他們反映,希望他們認真處理。(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http://biz.sinchew-i.com/node/5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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