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貴發博士
◆馬來亞大學商學院副院長
按照公積金局的規定,每月將把70%的公積金存進第一戶頭,我們應該用此戶頭的錢轉去投資嗎?
為了讓會員在55歲時最少能有12萬令吉公積金,他們每個年齡階段都須有基本存款額在第一戶頭。
當第一戶頭的公積金存款超過基本存款額5000令吉(即公積金存款 – 基本存款),公積金會員就可以把部分公積金轉去讓財政部批核的基金管理機構代為投資。
提出來投資的款額至少要1000令吉,卻不能超過“公積金存款-基本存款”的20%。初次把存款轉去投資后,會員必須隔了3個月,才能再次把存款轉去再投資。
雖然公積金第一戶頭的存款可以轉去投資,但我不建議會員這么做,因為投資的風險須由自己承擔。
另外,把公積金轉去投資等于是放棄該款額5.8%的回報。因為轉去投資的錢並非由公積金局代為投資,意味著該筆公積金也將不會獲得公積金局所給與的回報。
假設從投資中獲得回報,該回報必須和轉去投資的公積金一併存進第一戶頭,到退休后或特定情況才可以全部提出來。
相反的,投資的損失則必須由自己承擔。
在退休前,我認為,不應該把公積金第一戶頭的存款提出來或轉去投資,應該讓存款持續存在戶口,獲得公積金回報直到退休年齡。
與其把錢交給基金管理機構,倒不如學習一些基本投資知識,例如投資股票、購買房子等。
[財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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