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2, 2011

沒立遺囑‧財產如何分配?

署名“等待”的讀者提問:

1. 假如夫妻是聯名購買屋子,在完全沒立遺囑的情況下,突然其中一人不幸去世,而這遺產法令是如何分配的?也就是說夫妻的父母都健在,且尚有一個年幼孩子。

2. 假如先生是有購買股票性質的投資,而妻子也作出相當數額的股票投資在先生的戶口,先生如有不幸,是不是先生的父母將與妻子平分這筆錢?而且尚有一個年幼的孩子。

3. 這遺產法令是不是由相關的政府部門支配?涉及多少的費用?需等待煩雜的手續工作?

4. 假如先行立遺囑,需知道些甚麼?和支付多少的相關費用?


答:林若輝律師指出,根據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沒有立遺囑的財產,例如現金、存款、房產、股票、信托基金等資產,家中的父母、配偶,孩子人人都有份繼承。

遺產事項,可以委托律師協助處理,同時,從家庭成員中,挑選一或兩個有責任心、可信賴的成員負責遺產執行任務。

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1997年修正法案)基本的概要如下:

*個人去世後留下的遺產,如果配偶健在、沒有子女、父母也不在世,遺產全部歸配偶。

*假如父母及配偶健在,不過,沒有子女,1/2遺產歸父母、1/2遺產歸配偶。

*如果有子女,配偶及父母已經不在世,全部遺產歸子女平分。

*假如父母健在、沒有子女、沒有配偶,全部遺產歸父母。

*如果配偶與子女健在、沒有父母,1/3遺產歸配偶、2/3遺產歸子女。

*假如父母與子女健在、配偶不在,1/3遺產歸父母、2/3遺產歸子女。

*如果父母,配偶與子女皆在,1/4遺產歸父母、1/4遺產歸配偶、2/4遺產歸子女。

我們要補充的一點是,一個人在立下遺囑後,依然存在財產控制權,那份遺囑,只有在立遺囑人去世之後才正式生效。

律師樓或一些為客戶寫遺囑的公司,都有提供這方面的服務,至於收費如何要向他們瞭解才比較清楚。一般需要的資料是立遺囑人、受益人的複印身份證,如果還未有身份證,可能只需受益人的名字。(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投資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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