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5, 2011

外國人售房產須繳稅5%

黃女士在大馬定居大約有十多二十年,已經拿到永久居留權,最近,她想要投資房地產,不過,希望多瞭解一些有關外國人準備在本地投資房產的問題,例如是否面對任何限制,附帶哪些條件?

以下是她提出的問題:

1. 外國人在大馬購買房屋,最低的價碼是多少?

2. 本地人在購買產業的5年內賣房屋,需要繳付5%的產業盈利稅,如果是外國人,需繳付的稅率是多少?

3. 如果是公寓單位,在購買時還未有分層地契,通常需要多久才能領取有關地契?


答:外國人在本地購買的產業單位,售價至少在50萬令吉或以上的水平,本地人在5年內脫售產業,如果計算後有賺利,需要繳付5%的產業盈利稅,外國人也一樣。惟一不同的是,外國人在持有產業的5年後脫售,也要繳付5%的產業稅。

假如購買的是公寓單位,而且是在轉手市場購買,購買時還未有分層地契,賣主需要尋求發展商同意與批准。如果是向發展商購買,發展商售賣時還未有分層地契,根據1985年分層地契法令,發展商在移交鎖匙給購屋者的6個月內,需為購屋者提出申請。

不過,多數發展商基以各種不同的原因,通常都無法做到這點,有些是數年、有些甚至超過10年才為購屋者辦到分層地契的申領。坦白說,拖得越久、對購屋者風險越大,擔心發展商可能收盤,留下一些未辦妥的手尾工作。

當然,購屋者可以不時向發展商跟進,以瞭解最新進展,確保發展商不會一走了之,拋下無助的購屋者。(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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