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手產業市場購買產業,要確保發展商擁有發展准證。
發展商在推行其產業發展計劃之前,他可能選擇刊登廣告促銷其產業單位,這是其中一個推銷其產業單位、爭取購屋者的途徑。
說到刊登廣告,發展商在刊登廣告之前,必須有廣告及銷售准證,假如沒有准證,發展商不能刊登廣告,或是向購屋者收取任何購屋款項。
違法可被罰款2萬或監5年
假如發展商違反這些條列,他可被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倘若任何方面在沒有准證的發展商發出的訂購表格或銷售文件簽字,可被視為違法,任何一方擁有取消買賣的選擇權。
不過,發展商在推行商用產業、如店屋發展計劃時,不需持有廣告及銷售准證,假如發展商在移交新屋鎖匙後,仍保留其發展計劃的一些產業單位,表示其產業單位沒有悉數售出,發展商可能採用本身的合約文件,以出售有關單位。
再說回來,產業發展商需向房屋部提出廣告與准證申請,購屋者在簽署買賣文件之前,他可以要求發展商出示有關文件,以證明他的發展計劃是合法的。
當購屋者取得一份准證副本時,他必須確保所簽署的買賣文件,或填寫訂購表格的日期,是在准證的有效期間內;假如准證已過期,發展商需向房屋部提出更新申請,有關部門擁有給予更新或不給予更新的絕對權利。
需檢查准證號碼是否正確
此外,購屋者需檢查准證號碼與他所簽署的買賣文件裡邊的准證號碼是否一致。購屋者可選擇展延簽署預訂表格或買賣文件,直到准證獲得更新或其號碼被鑒定正確,這樣做購屋者可避免因為錯誤的准證,簽署了無效的買賣合約。
總的一句,發展商的售屋廣告,必須包括以下資料:
1. 房屋發展商的執照號碼,以及其有效日期。
2. 廣告及銷售准證號碼,以及其有效日期。
3. 發展商及其授權代理的名字與地址。
4. 假如有關地段是租賃契約,需註明土地的有效年限與權益。
5. 建議中發展計劃的摘要說明。
6. 泊車位空間不是共同產業的一部份。
7. 房屋發展計劃的名稱。
8. 房屋發展計劃預期完工的日期。
9. 房產的售價,包括最低與最高價位。
10. 個別產業類型的單位數目,以及11.批准建築圖的有關當局,以及參照號碼。
這些都是供投資產業大眾參考的資料,購屋者有權向發展商提出這些資料的要求。
註:摘譯自陳清雄律師(Robert Tan)著書:“向發展商購屋,你需要掌握的常識”(Buying Property From Developers、What you need to know and do)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