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8, 2012

銀行償清房貸需發展商信件……


鄭小姐說,她購買產業面對一些問題,希望我們提供她一些意見供參考。她說,1996年她向銀行貸款4萬6千令吉,購買了一間廉價房屋,銀行前後支付發展商3萬5千708令吉20仙,只剩交屋時需繳付的15%屋款及5%還沒索領的保留屋款。

發展商把這發展計劃擱置了一段很長的時間(聽說發展商收盤了),幾年前已被國家房屋公司(簡稱SPNB)接管。不過,她宣稱沒有授權國家房屋公司接收其餘的銀行貸款上述房屋的業主已在去年領取產業入住文件。她向銀行提出償清房屋貸款要求,銀行回應說,需要收到發展商的信件,以便銀行可以釋出其餘的屋款給發展商或其接管公司,條件是發展商/接管公司沒有提出增加索款要求。

可是:“發展商已經沒有了,請問我們應該怎麼做?”

答:
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指出,發展商宣告清盤,其業務將由清盤師接管,以鄭小姐面對的問題,接管其產業計劃的是國家房屋公司,可以接洽該公司,以便領取相關文件,方便處理問題。
一般來說,房屋已建好,銀行也會釋出相關屋款給發展商或其接管公司,鄭小姐當初沒有授權國家房屋公司接收其餘的屋款;因此,國家房屋公司還沒有收到尾數屋款,銀行可能顧慮接管公司提出額外要求,因而要發展商或其接管公司發出信件清楚表明。
鄭小姐要聯絡國家房屋公司,相信不會困難,同一個發展計劃的其他業主,應該會有該公司的聯絡地址,多詢問與探聽,自然會有收穫。(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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